为了一条烟被判两年,背后的故事是?
老董,借我几张你的银行卡用用呗?
为啥?不借。给你五百。
那敢情好,你拿去吧~
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?
是心动了吗?
以为躺着就能把钱赚了?
法官提醒:
银行卡不能借,更不能卖,
小心心动变“刑”动!
价值500元的一条烟,换得有期徒刑二年,罚金八千,董某某这笔“买卖”做得可谓亏本至极。然而近年来,像董某某一样,因为贪图小利和无知,而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“帮凶”的被告人不在少数。仅2021年,江宁开发区法院刑庭已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下游关联犯罪案件约17件,23人,其中尤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典型。
通过梳理,发现上述犯罪的发生具有以下几点特征:
一是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隐蔽性强,难以查获。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往往躲藏在泰国、缅甸等境外,而容易被警方查获的,就是这些“傻乎乎”贩卖以自己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和手机卡的“卡农”。
02二是被告人年龄分布逐渐年轻化。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多在网吧、酒吧、校园等青年人群密集型场所开展收购银行卡、手机卡等推介活动,通过老乡、校友、战友等人情纽带作为中介,利用青年人的社会阅历不足、法治观念淡薄等特点,蛊惑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“工具人”。
03三是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往往很低。贩卖自己银行卡、手机卡的被告人多数只能获得几百到几千不等的报酬,与上游犯罪分子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流水相比,这些报酬简直“九牛一毛”。然而却面临着构成犯罪,以至被判刑的严峻后果,可谓得不偿失。
防止自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,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:
01规范“两卡”的使用。银行卡、手机卡与我们的个人信息深度绑定,不能随意交给他人使用,否则轻则影响我们的个人财产安全和征信记录,重则可能被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所利用,涉嫌犯罪。
02树立正确的劳动获酬观念。此类案件的高发反映出目前很多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、劳动获酬的观念缺失。很多被告人都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,他们认为按照犯罪分子的要求办理几张银行卡,从而换取几百到上千的利润,可谓一本万利。而事实告诉我们,只有劳动才能致富,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!
03增强个人防范意识。当遇到老乡、亲友、战友等多年不见的熟人告诉我们有快速致富的途径,我们一定要有基本的防范意识,对于明知对方收集银行卡从事不法活动的,要坚定拒绝。青年人在网吧、校园等场所遇到有人推介赚快钱的方法,也一定要保持警惕,坚决远离!
来源: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